法律文件
服務條款
版本:2026-08-24。使用託毛所服務即表示你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以下先列「安親寄宿專章」,其他品類(到府照顧、遛狗、洗澡美容)之通用約定準用之。
壹、安親寄宿專章
第一條 服務性質
- 託毛所(下稱「本平台」)為寵物服務居間媒合平台,僅提供飼主(下稱「服務用戶」)與照顧者(下稱「保母」)間之資訊媒合服務,非寵物寄養業者,不經營、不提供、不販售寵物寄養服務。
- 本平台「安親寄宿」品類中,保母所提供之安親及寄宿照顧為免費服務,保母不就該照顧行為向服務用戶或本平台收取任何照顧服務費用。
- 本平台僅就完成「安親寄宿」免費服務之媒合,向服務用戶收取平台媒合費。媒合費為本平台居間服務之對價(民法第 565 條以下居間規定),非寄宿照顧服務之對價。
第二條 媒合費計算
- 媒合費總價 =(每隻媒合基本費+每隻體型加價)× 每 12 小時數。未滿 12 小時,進位以 12 小時計。
- 媒合基本費三檔(由保母刊登時擇一):小資 NT$300/名流 NT$450/尊寵 NT$600(每隻每 12 小時)。
- 體型加價(每隻每 12 小時):5kg 以下 +$0;5–10kg +$50;10–20kg +$150;20–40kg +$300;40kg 以上 +$450。非犬貓寵物參照體重適用。
- 實際費用可能因優惠活動、熱門期間或個別寵物特性而調整,以下單頁面顯示金額為準。
第三條 媒合費之收付、取消與改期
- 本平台現階段不經手金流(詳第八條),媒合費之收取與返還均由服務用戶與保母直接為之,本平台不代收代付、不代為退款。
- 訂單之取消與改期,由服務用戶與保母直接協商決定;本平台於雙方請求時協助居中協調,並提供所留存之媒合紀錄。
- 可歸責於保母之取消(保母臨時取消、無法提供服務),本平台協助改配其他保母;已支付款項之返還由保母直接處理。
- 本平台日後如導入平台金流,將另行公告取消退費與改期之具體規則並更新本條款。
第四條 發票與稅務
- 本平台於每月 5 日,就上月已確認完成之「安親寄宿」免費服務媒合費用,開立雲端發票予服務用戶。
- 本平台僅為居間媒合仲介。用戶因使用本平台所生之稅捐,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,由用戶自行依法申報繳納。
第五條 寄宿環境揭露
保母刊登「安親寄宿」免費服務頁面,須完整揭露寄宿環境資訊(含空間實照、坪數、自家寵物種類數量、是否關籠、是否 24 小時有人在家、同期間接待上限、每日外出次數、夜間睡覺位置、異常便溺處置方式等九項;詳保母居間契約),服務用戶下單前應詳閱。服務用戶因未閱讀已揭露資訊所生之爭議,本平台得不受理。
第六條 照顧品質與申訴
- 保母於照顧期間依約定頻率回報寵物照片(每日至少 1 次;詳訂單頁約定)。
- 寵物於服務期間發生傷病或財物損失,服務用戶得於服務完成日起 7 日內檢附服務當日之照片或影片證據向本平台申訴;逾期或無證據者不予受理。
- 服務用戶點選「確認完成」後,仍得於 72 小時內就重大事項(寵物傷病、財物損失)提出申訴;非重大事項於確認完成後不再受理。
第七條 寵物領回
服務用戶未依約定時間、地點領回寵物,經保母與本平台通知後 24 小時內仍未領回且無法聯繫者,保母得將寵物送交合法收容或收養機構,因此所生費用由服務用戶負擔,本平台與保母就此免責。
第八條 付款方式與金流
- 本平台不經手金流、不代收代付、不提供資金保管或履約保證。服務費用由服務用戶於雙方確認成交後,直接匯付予保母本人名義之銀行帳戶。
- 保母於上架時須提供本人名義之銀行帳戶,並經本平台以證件與存摺影本人工核對;僅核對通過者,其收款戶名、銀行代碼與帳號始於成交後揭露予該筆服務用戶。核對未通過者不予揭露帳戶資訊。
- 本平台之核對僅及於「該帳戶戶名與保母真實姓名一致」,不擔保保母之服務品質、履約結果或還款能力。
- 服務用戶如於本平台以外之管道收到另一組收款帳戶,請勿匯款並即時通知本平台。因站外私下匯款所生之損害,本平台不負責任。
- 交易發生糾紛時,本平台依第六條協助雙方處理並提供所留存之媒合與金額紀錄,但不介入款項之保管、返還,亦不就交易損害負賠償責任。
第九條 免責與法遵
- 保母如自行從事犬貓收費寄養行為,應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自行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,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;該行為非本平台媒合範圍。
- 本平台之媒合於平台內完成。站外私下交易所生之任何損害,本平台不負責任。
貳、各品類通用約定
- 平台性質:到府照顧、遛狗散步、到府洗澡美容各品類,本平台同為居間媒合角色;服務由保母提供,價格於媒合時確認並一次報清。
- 回頭客優惠:服務用戶與同一保母間,於建立預約當時累計「已完成」之訂單達 2 筆(含)以上者,該筆預約適用之平台服務費率由 15% 降為 10%。費率於預約建立時認定,認定後不因其後訂單狀態變動而重算;經取消、婉拒或未完成之訂單不計入累計筆數。優惠依保母個別計算,實際適用費率以下單頁面顯示為準。
- 取消與改期:各品類訂單之取消與改期,均依第三條由雙方直接協商,本平台協助居中協調。
- 服務履歷紀錄:到府類服務由保母主動送出到場/離場打卡與照片回報,平台記錄伺服器時間與裝置回報之定位精度並原樣呈現。該紀錄為保母自行回報之內容,平台未加驗證,不作為計費或結案的條件;紀錄與約定不符時,由飼主提出申訴,平台個案處理。
- 申訴:各品類均適用第六條之 7 日申訴窗口與確認完成後 72 小時重大事項申訴機制。
- 付款:各品類服務費用均由服務用戶直接匯付保母本人帳戶,本平台不經手金流,適用第八條之規定。
- 個資:用戶提供之聯絡資訊僅用於媒合與服務聯繫,不對第三人揭露;蒐集與利用細則見隱私權政策。
- 運送與接送:寵物之接送、運送(含機車、汽車或其他交通工具載送)非本平台媒合之服務品類,本平台不指定、不擔保、不介入其服務條件、費用與履行方式。服務用戶與保母如另行約定接送,應於平台站內訊息中明確記錄雙方合意內容(載具、路線、時間、費用、寵物固定裝備等);運送期間所生之寵物傷亡、財物損失、交通事故及對第三人之責任,由服務用戶與保母依其約定自負,本平台不負責任。服務用戶應確認保母具備合法駕駛資格與適當之寵物運送裝備。
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,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;如有修訂,將於本頁公告並更新版本日期。